“一眼没看,跟着我学,你可以过!”这是杨老师讲课时的原话!!!
距离初级会计考试还剩不到50天了,还没好好复习的宝子们是否开始有些恐慌了,是否有些不知所措且无从下手,更无法静下心来备考?不要担心,也不要彷徨,更不要放弃!良善带你顺利通关。今天给大家准备良善冲刺课最新课程第5讲,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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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
【命题方向1】企业所得税常规大题
(一)收入总额、应税收入(应纳税所得额)、免税收入、不征税收入、视同销售收入关系。
1.考到收入总额:基本全选(包括应税收入、免税收入、不征税收入、视同销售收入)
2.考到应税收入(应纳税所得额):只选应税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
【提示】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二)免税和不征税收入:
1.不征税
①对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财政拨款、财政性补助”;
②代收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③取得用于“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2.免征税
利息、股息红利——①国债利息收入免税(转让国债不免税)
【存款利息、企业债券利息收入不免税】
②企业取得2012年及以后年度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③对企业投资者持有2019~2023年发行的铁路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
④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免税
⑤来自非上市公司(居民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免税
⑥来自上市公司(居民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连续持有上市公司股票12个月以上的,免税;不足12个月的,征税)
非营利组织——接受单位或个人的捐赠、收取的会费等免税
(三)固定资产折旧
1.折旧方法:直线法
【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2.下列固定资产不能计提折旧
(1)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3)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4)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5)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6)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7)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房屋、建筑物无论是否投入使用,都可以计提折旧】【经入融出不折旧】
3.税收优惠
(1)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法定折旧年限的60%。
(2)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提示1】
企业在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包括自行建造)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提示2】
对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的企业,新购置(含自建、自行开发)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含)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和摊销;新购置(含自建、自行开发)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可以缩短折旧、摊销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摊销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