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金融精英们,大家好,小赛又来啦!
今天进入到考点梳理(四),大家准备好了吗?
基金当事人有哪些?
基金当事人也称为基金合同的当事人,主要包括基金投资者、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投资者的权利、义务和职责
股权投资基金投资者(基金份额持有人)是基金财产的所有者、股权投资基金的出资人。股权投资基金投资者按照其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收益和承担风险。
权利:
(1)分享基金财产收益。
(2)参与分配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按照规定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
(4)查阅或者复制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资料。
(5)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6)依法转让或者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7)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发售机构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出诉讼。
(8)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义务:
(1)遵守基金契约。
(2)缴纳基金认购款项及规定费用。
(3)承担基金亏损或终止的有限责任。
(4)不从事任何有损基金及其他基金投资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5)法律、法规及基金契约规定的其他义务。
分类:
(1)
金融机构
(2)
社会保障基金
(3)
企业年金
(4)
社会公益基金
(5)
母基金
(6)
主权财富基金
(7)
政府引导基金
(8)
工商企业
(9)
个人投资者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义务和职责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是基金产品的募集者和管理者,同时负责基金资产的投资运作。
权利和义务 :
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约定收取相应收入,同时,应勤勉、忠实并且审慎尽职地履行受托责任。
职责:
(1)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负责基金资产的投资运作,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投资者争取最大的投资收益是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最主要的职责。
(2)拟订和实施投资方案,并对被投资企业进行投资后管理。
(3)积极参与制定被投资企业发展战略,为被投资企业提供增值服务。
(4)定期或者不定期向基金投资者披露基金经营运作等方面的信息。
(5)定期编制并向基金投资者呈报基金的财务报告。
作用:
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在基金运作中具有核心作用,下列职能大部分都由基金管理 人或基金管理人选定的其他服务机构承担:(1)
基金产品的设计
。(2)
基金份额的销售与备案
。(3)
基金资产的管理
。
三、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和职责
基金托管人是基金资产的名义持有人或管理机构,基金托管人对基金资产进行保管并对基金管理人进行监督。
权利:
(1)保管基金的资产。
(2)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3)获取基金托管费用。
义务:
(1)保管基金资产。
(2)保管与基金有关的重大合同及有关凭证。
(3)责基金投资于证券的清算交割,执行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负责基金名下 的资金往来。
职责 :
(1)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资金账户,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2)对同一基金管理人所托管的不同基金的资金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各基金资金账户的独立。
(3)将托管资金与基金托管机构自有财产严格分开。
(4)
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15年以上
。
(5)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和托管协议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及时办理清 算、交割事宜。
(6)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资金运作。
(7)定期向基金管理人出具
资产托管报告
。
作用:
(1)基金托管人的介入,使基金资产的所有权、使用权与保管权分离,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持有人之间形成一种相互制约的关系,从而防止基金财产挪作他用,有效保障资产安全。
(2)通过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包括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限制等进行监督,可以及时发现基金管理人是否按照有关法规要求运作。托管人对于基金管理人违法、违规行为,可以及时向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3)通过托管人的会计核算和估值,可以及时掌握基金资产的状况,有利于防范和 减少操作失误,提高准确性和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