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担保公司也会向贷款人承诺,即使经营贷用来买基金、股票或者房子,也无需担心,公司会帮助贷款人做流水,保证银行无证可查。
银行主动“出击”
提及此事,孙先生颇为得意,“我做的个人经营贷都是银行主动找上门的。”在他看来,“银行乐于做这个贷款交易。”
套利空间成“漂白”动力
经营贷流入股市、楼市的案例已不鲜见,也是监管部门一直以来严查的一个方面,不少银行也因此遭罚。
类似现象又该如何防范?在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董希淼看来,“商业银行和消费金融公司在严格准入门槛、加强贷款管理的同时,应将经营性贷款发放时限控制在5年以下,并要求借款人提供必要的用途证明。对30万元以上的贷款应更严格执行受托支付规定,将贷款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减少被挪用的风险。”
陶金则认为,短期来看,要聚焦银行的放贷业务监管,甚至要明显加强对银行业违规放贷行为的处罚力度。长期来看,要通过法规明确违规甚至违法行为的标准,通过明文规定来指导具体业务的监管。
已有银行上调利率
近期,市场经营贷流入股市和楼市的消息不断,京沪两地相继祭出“大招”。
北京银保监局日前要求辖内各行对2020年下半年以来新发放的个人消费贷款和个人经营性贷款合规性开展全面自查,重点排查是否存在由于授信审批不审慎、受托支付管理不到位、贷后管理不尽职等情形导致消费贷、经营贷资金被违规用于支付购房款等问题,并要求银行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加强内部问责处理。
1月29日晚,上海银保监局发布进一步加强个人住房信贷管理工作的通知,对上海辖内商业银行就住房信贷管理等工作提出要求,要求辖内商业银行对2020年6月以来发放的消费类贷款、经营性贷款以及个人住房贷款进行全面自查,并于2021年2月28日前向上海银保监局报送自查和整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