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游戏规则显露 外资并购疑成监测重点
反垄断游戏规则显露 外资并购疑成监测重点 MBAChina 正如美迈斯律师事务所资深反垄断律师布内森指出的,“反垄断略显抽象的游戏规则背后仍然有迹可循。”因此,本期文章继续追踪市场上重要的并购案件,通过对相关事实的解析,帮助读者逐渐找出反垄断之于投资决策的幕后规律。
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近日下发《关于禁止垄断协议行为的有关规定》和《关于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有关规定》的征求意见稿,在更多具体问题及商业规则方面给予了突破性的明示,成为本期反垄断文章的另一看点。 辉瑞和惠氏两大国际药企的并购进展依旧秘而不宣。直到4月底,惠氏相关工作人员一如既往地表示“所有的信息都以美国总部的公开声明为准。”
最近的一次公开信息是在3月18日,《华尔街日报》引述辉瑞财务长Frank D'Amelio报导,美国辉瑞公司或许不得不出售部分动物保健业务,以便通过收购惠氏的反垄断审查。
值得注意的是,两大跨国公司在华均有业务渗透,有的甚至还在进行大规模战略部署,联想到不久前两大啤酒业巨头英博与AB的并购案(曾在中国进行反垄断审查,获有条件通过),那么,两大药企巨头的并购是否也需要通过中国《反垄断法》规定的反垄断审查呢?
在正略均策管理咨询顾问苏刚看来,“两家药企巨头在中国的市场份额决定了此次并购目前还没有太大可能触发《反垄断法》”,然而,更多的人士则表示出了不确定性的信号。
是杞人之忧,还是《反垄断法》的题中应有之义?在判定细则不甚清晰,裁决意见还有所保留的情况下,推测甚至臆测都不可能避免。正如美迈斯合伙人布内森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所说:“目前外界很难判断《反垄断法》所传递出来的信息,这是跨国公司普遍的困惑与忧虑,他们担心这一问题的难以明确会让他们贻误商机。”
医药并购:有惊无险
一方面外资压境,其国内市场份额不断跃增,另一方面国内药企过于分散,竞争能力相对偏低。外资医药行业并购所带来的“垄断”风险似乎一触即发。
“拿药品人工胰岛素来说,诺和诺德和礼来加起来几乎占到了100%的市场份额,医药行业的外资并购触发《反垄断法》应该是早晚的事情。”苏刚向记者表示。
但是,医药行业的特殊性又使得他们往往能够在反垄断的审查中有惊无险。
“医药行业的产品品类繁多,往往一家制药企业会有数十种药品和配方。因此,完全有可能两个很大的医药企业并购,但是双方没有任何业务重叠。”布内森介绍,这种情况下就不具备构成垄断的要件。#p#分页标题#e#
正由于医药行业包含许多不同的产品市场,也使得当某一项业务在并购中触犯反垄断法规时能够寻求相应的“救济”行为,舍小博大的“断腕”之举便是不二之选。辉瑞为了通过反垄断审查,而“计划出售部分动物保健业务”是行业内普遍的做法。
“在医药业并购的时候,大多数药物会得到批准,只有很少的一部分,几十种药物当中只有一两种会进行调整。”布内森说,“由于医药行业的并购市场效应非常好,因此很少会全面禁止,一般是规定附加条件,对某一种药物和配方进行非独家许可,或者某一种项目进行权利转让。”
外资并购成监测重点?
实际上,《反垄断法》并不是中国反垄断实践横空出世之作,而是阶段性的一个注脚。
“在《反垄断法》之前,中国已经颁行了一系列促进市场竞争、打击价格同盟的法律法规,反垄断的实践已经有相当长的历史,其法律依据散见于各种法规之中。”三星中国经济研究院战略组首席研究员李刚说,“现在《反垄断法》的出台正逢其时,一方面,中国受世界经济的影响日益加深,另一方面,中国也有能力强化自身对其他经济体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