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2月CPI仍处于正常波动范围
发改委:2月CPI仍处于正常波动范围 更新时间:2010-3-15 23:57:01 新华网北京3月15日电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司副司长周望军15日说,受季节性、临时性因素的影响,今年2月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同比上升2.7%,但CPI涨幅仍处于正常区间。 他认为,与往年相比,今年2月份新涨价因素并不高。在2月份CPI同比上涨2.7%中,上年涨价的翘尾影响约为0.9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约为1.8个百分点。与往年春节所在月份比较,今年新涨价因素处于正常水平。“没有出现新的、异常性的价格上涨”。 周望军说,影响2月份价格上涨的主要是季节性、临时性因素。当前的价格上涨主要受春节和雨雪灾害天气等季节性、临时性因素影响。 今年以来,我国出现多次大范围暴风雪等恶劣天气,2月份以后各地雨雪天气依然偏多,造成鲜菜、鲜果等鲜活农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上涨,春节之后也无明显回落。据测算,在2月份的新涨价因素中,鲜果、鲜菜、水产品价格上涨合计影响1.2个百分点,占新涨价因素的66%。去年11、12月份和今年1月份,受多次大范围暴风雪等恶劣天气影响,鲜菜、鲜果等鲜活农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上涨。 “特别是2月份以后各地雨雪天气依然偏多,导致鲜活农产品运输受阻,供应减少。供求暂时性失衡是这次鲜菜、鲜果价格持续高位运行的主要原因。如鲜菜价格,去年12月份、今年1月份环比分别上涨16.4%和5.2%,2月份继续大幅上涨11.4%。随着天气回暖、供给增加,鲜活农产品价格会逐渐回落。”他说。在谈到我国商品供求状况时,周望军说,当前我国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粮食连续6年丰收,主要农产品供应充裕,消费品市场供求平衡或供大于求的格局没有改变,重要商品政府储备充足,基本消费品市场总体供求形势宽松,应对通货膨胀具有较强的物质基础。 他说,2月份,反映价格长期变化趋势的大宗商品和主要生产资料价格均大幅回落。其中,国内四种钢材综合平均价格、上海华通有色现货市场电解铜和电解铝、秦皇岛港发热量每千克5500大卡动力煤平仓价格分别比上月大幅下跌1.3%、8%、5.2%和11.3%。据中国物流信息中心统计,2月份流通环节生产资料价格环比下降0.7%。 不过,周望军认为,当前也存在一些影响物价变动的不确定因素,需要高度关注。例如,随着国际经济环境的变化,国际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可能加剧;近年来恶劣天气增多,自然灾害对市场价格水平的影响越来越明显;当前生猪价格快速下跌可能引发周期性波动。 在展望今年物价形势时,他说,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03年以来,我国积累了丰富的应对通胀、通缩的经验,各项应对措施比较完善。党中央、国务院已提出要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和管理好通胀预期的关系。只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根据新形势新情况不断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灵活性,“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的预期目标是能实现的。” 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