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伍股份或遭合同诈骗合作方劣迹斑斑.

华伍股份或遭合同诈骗合作方劣迹斑斑

12月29日晚,华伍股份公告称,发现合作方江苏蓝卫光学眼镜科技有限公司人员提供给公司的中标通知书和与某军工企业的采购订单等材料涉嫌伪造,涉嫌合同诈骗。

公告显示 ,该事件剩余货款3724.4万元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公司目前已报案并收到《立案告知书》,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金融投资报记者注意到,蓝卫公司劣迹斑斑。

受此消息影响,12月30日开盘,华伍股份股价大跌,盘中最低跌幅达 11.97%。截止收盘,报10.04元/股,跌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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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约占其前三季净利三成

公开资料显示,华伍股份成立于1992年,主要从事工业制动器及其控制系统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公司产品应用领域主要涉及港口、冶金等起重运输机械领域、风电新能源领域、轨道交通、摩擦片等领域。2010年7月28日,华伍股份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华伍股份公告显示,公司于2018年与蓝卫公司开展业务合作,蓝卫公司称其与某军工企业签订了军用护目镜军工订单项目,并向公司出示了相关的合同等资料,因自身资金紧张无力采购生产所需的原材料,蓝卫公司向公司提出,先期代为采购原材料,待其军工订单交付并收到回款后 ,向公司支付原材料费用及合理的利润。

于是,华伍股份于2018年6月和7月与蓝卫公司分别签署金额为4141万元和1583.4万元的原材料销售合同。两笔销售合同分别签署后,华伍股份即与蓝卫公司指定的供应商分别签署了金额为3480万元和1315.44万元的采购合同,按采购合同约定支付了相关款项合计4795.44万元至供应商银行账户。

截至2020年初,蓝卫公司共欠华伍股份3724.4万元。华伍股份便多次向蓝卫公司及其负责人员催收货款,但对方总是以某军工企业未结算给其款项为由推诿,华伍股份这才发觉事情不对劲。随后华伍股份通过多方调查后发现,蓝卫公司人员提供给公司的中标通知书和与某军工企业的采购订单等材料涉嫌伪造,蓝卫公司涉嫌合同诈骗。于是,公司于2020 年12月选择向江西省丰城公安局进行报案,并于近日收到了江西省丰城公安局出具的《立案告知书》。

最新三季报显示,公司2020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9.34亿元,同比增长34.9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7亿元,同比增长 147.72%。而此次被涉嫌合同诈骗的金额3724.4万元,约占其前三季净利的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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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卫公司股东债务风险高企

一边是为大型军工企业提供配套及服务的华伍股份,一边是宣称自己有军工订单的蓝卫公司,双方合作也是顺理成章。但是从时间上来看,在双方合作之前,蓝卫公司相关股东已面临债务风险。

资料显示,蓝卫公司成立于2016年,公司主要经营眼镜、镜架、镜片、镜盒生产加工和销售,以及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根据股权结构图,自然人吴广旭、宁波玖基前程投资管理中心持股比例均为40%,另两位少数股东分别为江苏洪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自然人姚成斌 ,持股比例均为10%,实际控制人为吴广旭。

值得注意的是,吴广旭所持蓝卫公司的股份还因债务纠纷被司法冻结。 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因吴广旭、蒋琴芬等人未履行对中信银行镇江分行借款本金940万元及相关利息的偿付义务,法院对上述人员名下的房产、车辆进行查封、拍卖,并对吴广旭所持蓝卫公司股份进行冻结,吴广旭还因此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时间为2018年3月9日,尚在与华伍股份达成业务合作之前。

除此之外,吴广旭所持蓝卫公司的部分股权处于质押状态,且其中400万股的质权人恰为华伍股份。股权出质登记日期显示为2018年7月27日,与双方签署销售合同的时间高度重合。同时,吴光旭还6次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7次被限制高消费。

另外,在双方合作之前,蓝卫公司另一名股东就已经卷入了数起金融借款及劳动合同纠纷之中。截至2020年7月,洪旭光电涉案执行总金额超 7000万元,未履行金额超5700万元,未履行比例达77%。不仅如此,洪旭光电还曾因拒不履行相关清偿义务多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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