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北高没有股东行使现金选择权【最新】

ST东北高:没有股东行使现金选择权

ST东北高:没有股东行使现金选择权 更新时间:2010-2-22 0:03:43   证券时报网)2月21日讯ST东北高21日晚间公告,在公司现金选择权申报时间内,没有异议股东申报行使现金选择权。  公告称,公司2月11日在公告了《关于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分立现金选择权实施公告》,并于2月12日刊登了现金选择权实施的提示性公告。  本次现金选择权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2月11日,申报时间为申报日的上午9:30至下午3:00。

河北大学会计专硕复试

券商固定收益部门

人工智能几大定会

腹膜透析病人的饮食

上一篇: ST东北高公司分立获证监会核准【最新】
下一篇: ST东盛接受证监会处罚因未披露有关事项【最新】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