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监管局积极探索转移支付绩效监管模式

上海监管局积极探索转移支付绩效监管模式

绩效评价是促进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提升工作实效的重要内容和抓手。财政部党组要求各地监管局强化预算绩效评价、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上海监管局党组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明确提出“闯出沪局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监管特色”。为此,上海监管局积极探索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监管模式,扎实开展绩效评价,发现地方在转移支付绩效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促进地方部门、项目单位加强预算绩效管理。

上海监管局以绩效自评复核为切入点,探索监管局绩效监管模式。

与转移支付预算执行监控相结合,了解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设定和完成情况,督促地方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主动与地方主管部门加强沟通,就部分绩效自评报告未按时抄送上海监管局、绩效自评工作开展不及时等情况提出监管要求,获取尽可能多的绩效自评报告,充实绩效复核工作样本量。

通过现场复核,关注资金使用末端,深入了解项目单位设定绩效目标的依据和意图。针对项目绩效管理、资金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项目单位予以整改;对发现的新问题、新情况以及听到的新呼声,及时向财政部报告、向地方政府反映,服务财政管理,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在监管中,上海监管局充分遵循“两个原则”提升工作质效。

一是协同监管原则。绩效自评复核工作采取职能处与主管处协同监管模式,职能处按照职责分工,将纳入自评复核范围的自评报告分至资金对口的业务处室进行非现场复核,由主管处最终确定重点项目开展现场复核。

二是突出重点原则。围绕经济热点、关乎民生、金额较大、有疑点线索的资金项目,筛选确定绩效自评现场复核的重点项目。2019年,选取10项资金,实地勘察104个子项目,实地了解上述资金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0年计划增加现场复核项目数量,进一步扩大覆盖面,从而实现转移支付资金监管全覆盖目标。

在开展绩效自评现场复核过程中,上海监管局综合运用问询、访谈、调阅资料、查看会计凭证、实地查看现场等方式,重点对项目、资金绩效完成情况进行复核。

主要通过问询方式,对于资金使用率较低的项目,了解项目进度慢、资金未能及时使用的原因,并调阅相关资料予以辅助证明;对于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的项目,了解当初设定绩效目标的依据,并与主管部门核实予以辅助证明。

针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填报不合理的项目,主要通过获取填报数据的支撑资料,辅以问询、访谈等手段综合判断数据填报的真实性、合理性。

通过绩效自评复核,上海监管局发现部分项目存在预算执行、绩效管理、项目管理、财务核算四个方面问题。针对存在问题的项目,上海监管局采取继续跟踪、发建议函、约谈等方式,与项目主管部门沟通和反馈复核结果,强化成果运用。此外,对在复核时发现的一些新问题新情况,及时向财政部报告及向地方政府反映。

在开展绩效自评复核工作中,上海监管局及时总结经验,改进不足之处,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提升监管成效。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在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出台后,根据文件精神及时制定《上海监管局项目支出绩效监管办法》,以指导和规范各主管处开展绩效自评复核工作。二是建立监管台账。对转移支付资金形成动态项目清单,力争3年一轮,实现转移支付监管全覆盖;建立问题清单,主管处对绩效监管中发现问题归纳整理,形成可借鉴参考的违规行为数据库,由职能处每年汇总。三是建立联动监管机制。参加地方财政召开的绩效自评工作布置会,强调工作要求、重点内容等;对部分口径把握不准、有疑问的地方进行现场答疑、互动。

下一步,上海监管局将与地方财政、主管部门联合组队,赴项目现场开展复核工作,共同推进转移支付绩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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