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包头市委、包头市政府部署要求,包头市财政局立足职能职责,采取多项务实举措,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扶持重点产业发展。
其中,在支持系统产业发展方面:2018年拨付8237万元,为17户稀土企业兑现稀土新材料、原材料补贴。同时,设立稀土产业发展基金,累计投放27.7亿元,支持了42户稀土企业。据悉,三年来市财政已累计拨付稀土产业发展资金8.8亿元,重点落实稀土新材料、原材料补贴,促进稀土产业加快转型升级,累计有71户稀土生产销售企业获得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