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不掉的登记、打不赢的官司……近日,在河南省鹿邑县检察院积极推动下,这些困扰陈某的烦心事终于解决了。
2004年9月,张某因妻子没有户口本,张某的父亲便向陈某的父亲借用户口本,由于两人是同乡,关系比较好,陈某的父亲便在陈某外出打工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户口本借给了张某的父亲。凭着陈某的户口本,张某让其妻子冒充陈某,两人办理了结婚证。2020年,陈某在其打工的浙江省东阳市购买房屋时被告知有重婚记录,无法办理购房手续。原来,陈某在其丈夫老家安徽结婚登记时系统尚未联通,查不到之前在异地被冒用身份证办理的婚姻登记记录。此次陈某在贷款买房前查询征信记录时才发现了重婚记录。
今年7月初,鹿邑县检察院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此案件线索,检察官先后走访了县民政局、当地村委会以及涉案当事人,通过调查取证,固定证据,终于查清案件事实真相。
由于案件涉及时间太长,争议一直没有得到实质性的解决,当事人陈某对司法机关有很大的抵触情绪。
承办检察官在充分调查之后,多次与陈某电话沟通,释法答疑,在了解到陈某一直在东阳市居住,孩子还在哺乳期,不宜来回奔波,遂前往陈某常住地进行调查取证。在与陈某见面后,检察官发现陈某家境十分困难,一家六口居住在一间不到20平方米的出租屋里,由于被人冒名登记结婚,孩子上不了户口,房子也买不了。检察官了解情况之后耐心与陈某夫妇进行沟通、讲解,最终消除了他们的抵触情绪,并表示愿意配合检察机关调查。
为充分听取当事人双方意见,进一步化解矛盾,鹿邑县检察院于今年8月9日对该案举行公开听证。听证会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专家担任听证员,民政部门、当事人委托的代理人、张某出席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全面介绍案件情况,主要围绕焦点问题展开听证。听证员一致认为检察机关对此案件调查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民政部门应当对错误的婚姻登记予以撤销,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该县民政部门相关负责人当场表示将积极配合检察工作,及时按照相关规定抓好落实。
8月11日,鹿邑县检察院向该县民政局制发检察建议,要求民政局对冒名顶替的婚姻登记予以撤销。该县民政局于8月15日对检察建议进行回复,决定撤销为张某与陈某办理的婚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