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总局与德国专利商标局签署联合谅解备忘录

工商总局与德国专利商标局签署联合谅解备忘录

工商总局与德国专利商标局签署联合谅解备忘录 更新时间:2010-4-26 23:24:14   日前,中国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副主任、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率团在德国首都柏林分别访问了德国司法部和经济技术部,与司法部国务秘书麦克斯・斯戴德勒和经济技术部国务秘书伯恩德・普法芬巴赫举行了会谈。  德国是高度发达的工业国,经济总量居欧洲首位,世界第四,2003年至2008年连续6年保持世界头号出口大国地位。中德经贸合作在各领域都有长足发展。德国是中国在欧洲地区最大的贸易伙伴,中国是德国在亚洲地区最大的贸易伙伴。德国是我国从欧洲引进技术最多的国家,全球范围内仅次于美国和日本。  德国司法部的主要工作是在其主管范围内起草法律和法规草案,主要涉及民法、商法、经济法、刑法和诉讼法。司法部还参与其他部门法律和法规草案的起草,确保这些草案符合宪法的规定并相互协调。司法部下设6个司,除综合司、司法管理司外,还设有4个专业司,I司、II司、IV司主管民法、刑法、宪法行政法和国际法欧洲法;III司主管商法和经济法,其主要工作是审查商法和公司法的规章条例、知识产权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险合同法、资产负债表编制法等。司法部的直属机构中包括总部位于慕尼黑的德国专利商标局及其设在耶拿的办事机构和位于柏林的技术信息中心,此外还有设在慕尼黑的作为专利及商标诉讼案一审判决法院的联邦专利法院以及位于波恩的联邦司法局等。德国经济技术部负责竞争、地区发展、中小企业、能源以及外部经济政策领域的立法、行政和协调,促进以个人和企业自由、竞争和稳定为基础的经济活动的发展。该部下设综合司、欧洲政策司、经济政策司、中小企业司、能源政策司、工业政策司、外部经济政策司、通信和邮政政策司、技术司。德国联邦卡特尔局隶属于经济技术部,职能相对独立,总部设在波恩,处理涉及联邦层面的案件。对联邦卡特尔局的决定不服的,可向经济技术部提出行政复议。自德意志联邦共和国1949年成立以来共有35起行政复议案件,经济技术部部长否决了联邦卡特尔局对于其中7起案件的裁定,其余案件维持原裁定。各州政府也设有卡特尔机构,不隶属于联邦卡特尔局,只处理本地区的相关案件。  在与德国司法部国务秘书麦克斯・斯戴德勒会谈中,斯戴德勒对青海玉树发生地震深表痛心,对中国人民表示慰问。周伯华感谢斯戴德勒对玉树震区的关切,并回顾了两部门的合作交流历程。他说,德国司法部是实施中德两国政府《法律交流与合作协议》的德方牵头单位,多年来,中国国家工商总局积极参与该协议的实施,并与德国司法部及专利商标局保持着务实高效的合作关系,目前已就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德国专利商标局双边合作联合谅解备忘录》达成共识,即将签署。周伯华表示,两部门的共同职能除商标监管外,还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合作空间很大,进一步加强合作交流对双方都有益处。  在与经济技术部国务秘书伯恩德・普法芬巴赫会谈时,周伯华说,中国国家工商总局与德国经济技术部及联邦卡特尔局一直都有交流,双方互访频繁,中国国家工商总局多次派员出席由德国联邦卡特尔局举办的国际竞争大会。此外,中国国家工商总局还与德国经济技术部授权的德国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就实施中国消费者保护项目、中德行政执法咨询项目进行了磋商,近期双方将签署合作计划。周伯华说,中国正在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代表团此次访问的目的之一就是希望了解德国的经验,以供借鉴。周伯华邀请普法芬巴赫出席将于2011年由中国主办的第二届金砖四国国际竞争大会。  斯戴德勒和普法芬巴赫对中国改革开放取得的成绩表示钦佩,赞赏中国经济发展模式,肯定了中国政府在经济生活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并表示德国和中国有很多共同点,德国愿意向中国学习,多交流经验。斯戴德勒和普法芬巴赫分别介绍了德国司法部和经济技术部在相关法律的制定、商标保护和竞争执法领域所做的工作,同时表示,中国的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和商标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给他们留下了深刻印象。斯戴德勒和普法芬巴赫重申,期待与中方在双方共有的职责领域内深化和扩大合作。普法芬巴赫感谢周伯华局长的盛情邀请,也邀请国家工商总局派代表出席德国联邦卡特尔局明年4月举办的国际竞争大会。  4月18日,代表团一行在慕尼黑访问了德国专利商标局。德国专利商标局主席库尔尼丽娅・卢德罗夫・谢弗尔表示,因为冰岛火山喷发,德国已于4月15日关闭了全部机场,中国代表团不辞辛苦,改乘汽车如期前来,让他们感到钦佩和荣幸,同时也感受到中方对德中商标合作的高度重视。双方就应对商标申请量激增、电子申请、异议争议案件的审理、地理标志的运用和保护等问题深入交换了信息和意见。德方对中国经济的成就和商标事业的发展表示赞赏。周伯华说,德国是中国重要的贸易伙伴,德国在中国累计注册商标已达10万件,排名第三位,仅次于美国和日本,有数件商标被认定为驰名商标。相信备忘录的签署将推动两部门建立起制度性合作关系,在信息交换、人员培训等方面展开更加务实的合作。中国国家工商总局的代表与德国专利商标局的代表共同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德国专利商标局双边合作联合谅解备忘录》。根据该谅解备忘录,双方将讨论商标领域以及两部门职能范围内、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不正当竞争领域的重要或现实问题,交流相关信息,制定并实施能力建设措施,交流管理事务信息,联合开展两部门共同关注的工业产权保护活动,合作开展旨在增强各自国家知识产权所有人意识的活动。  中国国家工商总局国际合作司、办公厅、商标局负责人参加了会见和谅解备忘录签署仪式。中国驻德国大使馆钦宏亮公使衔参赞、中国驻慕尼黑总领事馆马晋生总领事和孟繁壮参赞分别参加了有关会见。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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