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证券简称拟由"三联商社"变更为"国美通讯",公司拟变更的名称尚需经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核准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证券简称变更。证券代码"600898"保持不变。
一、公司董事会审议变更证券简称的情况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5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证券简称的议案》,拟将公司证券简称由"三联商社"变更为"国美通讯"。
二、公司董事会关于变更证券简称的理由
1、公司主营业务已经发生变更
2016年10月,公司完成对浙江德景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收购,正式进入智能移动终端领域;2016年12月,经公司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终止经营家电零售业务,并将与家电零售业务相关的存货、固定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出售给公司关联方山东大中电器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完成交割。通过资产收购及家电业务相关资产出售,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智能移动通讯终端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2016年度,公司经审计营业收入为115,009.33万元,其中移动通讯业务营业收入为34,305.33万元,占整体营业收入的29.82%,主要是公司收购的德景电子营业收入并入公司合并报表仅为2016年11-12两个月。公司已于2017年1月终止家电零售业务,并出售家电业务相关的存货、固定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公司主营业务发生根本性变更。至2017年第一季度,移动通讯业务收入为29,822.35万元,占公司整体营业收入35,928.71万元的83.00%。
2、公司实际控制人授权公司使用"国美"商标
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龙脊岛建设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战圣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2,753,00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4.86%,实际控股股东为国美电器控股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未来经营发展战略及自有品牌手机的研发、生产、销售需要,2016年12月,经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北京国美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国美")签署《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由北京国美授权公司在移动终端设备生产及销售中使用"国美"相关商标。
3、公司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变更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的议案,尚需股东大会批准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名称拟由"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同时增加与移动通讯终端设备相关的研发、制造、加工等经营范围,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13日披露的《三联商社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综上,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名称拟由"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国美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相应将公司证券简称变更为"国美通讯",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且符合拟变更后的经营范围。
三、公司董事会关于变更证券简称的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名称变更事项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及工商登记机构核准,公司变更证券简称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公司不存在利用变更证券简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的变更符合重大资产重组后公司的主营业务状况及整体发展战略,也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