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联虹普: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交易双方履约能力的核查意见-浙江虹普进出口有限公司

日期:2017-06-09附件下载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交易双方履约能力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

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联虹普”或“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7 号: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监

管部门的要求,对三联虹普与福建申远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申远”)

签订的《年产 40 万吨聚酰胺一体化项目-年产 20 万吨聚酰胺工程合同书》所涉

及的交易双方履约能力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保荐意见如下:

一、本合同的主要内容

根据三联虹普与福建申远签订的交易合同,三联虹普将向福建申远提供年产

40 万吨聚酰胺一体化项目-年产 20 万吨聚酰胺工程项目的工艺技术软件、设备、

土建施工及技术服务;该工程项目总价 42,100 万元,双方将按工程进度进行结

算。

二、本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总金额为 42,100 万元,占三联虹普 2016 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

24,736.23 万元的 170.20%,将对三联虹普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三、关于合同双方履约能力的核查意见

(一)三联虹普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是国际一流的聚酰胺新材料工程技术服务公司,专注于合成纤维及其原

料生产技术及装备领域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集工艺技术开发、工程方案提供、

主工艺设备制造及技术服务为一体,提供专业化“交钥匙”工程技术服务。

公司十余年来专注于科技创新,产学研结合成效显著,已拥有国际领先的聚

酰胺聚合及纺丝成套工艺及装备技术;近年来先后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何

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创新奖、纺织之光科技进步一等奖、全国杰出工程师奖等

奖项,并承担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此外,公司作为国内首家提供高品质锦纶

聚合及纺丝整体技术解决方案的工程技术服务公司,已为国内四十多家锦纶生产

企业提供过工程技术服务,连续五年锦纶聚合工程量全国领先、连续十年锦纶纺

丝工程量全国领先,并与全国前十名锦纶企业中的八家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为 122,736.51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

司普通股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82,246.30 万元;2016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4,736.23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8,172.75 万元。公司总体财务状

况和盈利能力良好。

浙商证券经审慎核查后认为,三联虹普具备对项目合同中涉及项目的履约能

力。

(二)福建申远履约能力分析

福建申远是一家于 2013 年 3 月 12 日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聚酰胺、

己内酰胺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福建申远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福建申远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68,5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凤

住所:连江县可门工业园区松岐大道 1 号

经营范围:生产聚酰胺、己内酰胺、环己酮及其相关的副产品和后延产品销

售自产产品;从事研究开发活动;提供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

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涉及审批许可项

目的,只允许在审批许可的范围和有效期限内从事生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浙商证券经审慎核查后认为,福建申远新材料有限公司具备对项目合同中涉

及项目的履约能力。

四、风险提示

上述合同中已对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与赔偿、争议的解决方式等方面

作出明确的规定。但合同的履行中仍存在因受外界因素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

造成不能按期完工,给本合同履行带来不确定性的风险。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 孙报春 苗本增

2017 年 6 月 9 日

欧大师高端系统门窗品牌

铝合金门窗定制

欧大师高端系统门窗订制

上一篇: 三联虹普最新公告:半年报推10派1.6元股权登记日9月23日-三联虹普公司简介
下一篇: 三联锻造:6月17日接受机构调研,Dragonstone、贝莱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多家机构参与-基金陈曦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