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32 证券简称:宏达矿业 公告编号:2017-006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梁秀红女士于2016年8月5日将其持有的公司13,21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质押给西藏信托有限公司,质押期限为一年,占公司总股本的2.5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048号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梁秀红女士于2016年8月16日将其持有的公司25,49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质押给西藏信托有限公司,质押期限为一年,占公司总股本的4.9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054号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梁秀红女士于2016年9月8日将其所持有的公司38,7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质押给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质押期限为一年,占公司总股本的7.5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6-064号、2016-065号公告)。
综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梁秀红女士合计质押股份77,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98%。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份解除质押的相关情况
(一)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梁秀红女士的通知,其在西藏信托有限公司质押的38,700,000股股份及在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的38,700,000股股份已于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二)截至本公告日,梁秀红女士持有公司股份77,409,8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梁秀红女士持有公司的全部股份不存在质押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