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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贺晔
分析上海少儿住院互助基金(以下简称“互助基金”)20年发展,上海市红十字会副会长、互助基金管理办公室主任张钢认为,其社会意义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帮助众多患儿家庭度过难关,赢得“生命绿卡”的好口碑;作为上海市少儿基本医保制度的有力补充,为全国儿童大病医保工作积累有益经验;有助于促进社会和谐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使“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理念深入人心;互助基金与上海市红十字会相互促进、共同成长,是党和政府培育红十字会等群团组织,让其更好地承担社会服务功能的典范。
救助患儿,缓解矛盾
20年来,互助基金秉承“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坚持“低筹资、广覆盖”的公益原则,率先打破社会保障领域城市与农村、户籍与非户籍的“二元模式”,实现了0至18周岁上海常住少儿的全覆盖,还将若干重大疾病和部分罕见病医疗费用纳入支付范围,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患儿家庭的医疗负担,增强了大病患儿家庭抗风险能力,维护了社会的公平与和谐稳定。
据近日公布的《上海市少儿住院互助基金20年系统评估报告》统计,20年来,互助基金年参保人数稳定在200万左右,年受益人次7万至8万;到2015学年,年参保人数逾223万,受益人次增长到9.96万;受益人中,99%为住院儿童, 1%是大病患儿,0至5岁儿童占受益人数的58%左右;平均每次住院可报销1528元,年累计支付超过1万元的占支付人次的2.69%。
“这些数字表明,互助基金运行20年,目标清晰,运行高效,确实为众多患病少儿及其家庭缓解了因高额医疗费用造成的经济压力,减少了因病致贫返贫现象的发生。”互助基金系统评估课题组组长、复旦大学中国残疾问题研究中心主任、公共卫生学院教授吕军说。
互助基金在学生家长和社会公众中获得了好口碑。上海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高解春表示,这不是“自说自话”,而是通过评估报告中的数据分析体现的。“互助基金委托第三方开展20年发展系统评估课题研究,目的是明晰未来要如何把基金用好,使‘低筹资’的基金产生更大效益。”
汇聚关爱,共享互助
互助基金的核心在于“互助”二字。从成立之初,互助基金就坚持互助共济的公益性原则,希望将社会爱心汇聚起来帮助有需要的人。
每当新学年开始,互助基金缴费期间,上海市嘉定区江桥实验中学的蔡青桔老师都会向学生及家长传播“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理念,鼓励所有学生参保。
“我的学生唐唐(化名)就是一个例子。”蔡老师回忆,唐唐参保互助基金时,其父母认为孩子“身体健康、又懂事不惹祸”,肯定用不到这笔钱,只是想献一份爱心。谁知天有不测风云,唐唐在踢足球时意外摔倒,导致左腿骨折。唐唐父母都是外地来沪的打工者,互助基金成为唐唐唯一的一份医疗保障,为其报销了8000元医疗费。
上海市松江区洞泾学校老师李娜担任班主任,动员学生参保互助基金时,曾遇到过一位不愿参保的家长。
“小明(化名)家是低收入家庭,因身体不好,奶奶带他报到时参加了医保,却不愿意再参加互助基金。”李老师回忆。不幸的是,学期末尾的一天,小明玩滑板时摔断了锁骨,治疗费用需要近两万元。奶奶焦急地给李老师打来电话,询问是否可以补交互助基金,得知当时李老师已经悄悄帮小明补上了这笔费用。领到互助基金报销款后,小明再也没有缺保过。
现在,“参加互助基金,既能为自己的家庭添加一份保障,更能为需要帮助的家庭献出一份关爱”已经成为老师和学生、家长共同的认识。9月13日举行的“上海市中小学生、婴幼儿住院医疗互助基金发展研讨会”上,与会专家一致认为,互助基金强化了“社会共助、共同担当”的理念,提升了公众“我的健康我有责”的意识,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
有益补充,创新探索
“除了为孩子提供医疗保障之外,互助基金还具有更重要的社会意义。”张钢说,“互助基金从机制上率先探索和平稳实现了全市少年儿童住院和大病门诊医疗费用的统筹和风险共担,与政府基本医保、特定商业保险互为补充,是少年儿童医疗保障制度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互助基金是少儿基本医保制度补充”的定位,获得了上海市医保部门的认可。2006年公布的《上海市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住院、门诊大病基本医疗保障试行办法》,就是在充分借鉴少儿住院互助基金实践的基础上建立的,两者共同筑起了少儿医疗保障安全网。其中,少儿基本医保主要针对上海户籍少儿,互助基金的保障对象更为广泛,只要在上海长期居住,不论有无当地户籍皆可参加。
2014年的统计数据显示,上海户籍白血病患儿叠加报销住院费用占全部费用的92.46%。“这个数字充分表明,在政策保障范围内,如白血病这样高费用的疾病也不再让人‘看不起’。”张钢认为,互助基金开创了社会组织(红十字会)与政府相关部门合作,共同参与社会治理,促进社会稳定和社会和谐的新模式,是党和政府培育和提升群团组织能力,使其更好地承担社会服务工作,实现社会、政府共治的有益尝试。
华东理工大学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研究院教授范斌认为,互助基金参与社会治理具有五大特征,即“需求为本、多元互动、互助合作、共建共享、自治共治”,既保证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又在充分了解患病少儿及其家庭需求的基础上,推进现有政策的完善,具有促进善治的功能。
传承精神,共同成长
互助基金不仅向各方参与者和受益者传播了“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还与上海市红十字会相互促进,共同成长。
互助基金成立之初,上海市红十字会尚未理顺管理体制,力量弱小,人员不足,直接影响互助基金工作的开展。2000年3月,上海市红十字会从市卫生局独立并理顺管理体制,为互助基金提供了强大助力。
“红十字会作为社会组织,参与互助基金管理工作有其独特优势。”上海市红十字会原常务副会长、红十字运动研究会会长马强说,红十字会有百年历史,有深厚的社会影响力,更容易得到社会公众的理解与认可;红十字会奉行志愿服务理念,能够最大限度地降低服务成本,更好地维护参保者的利益;红十字会与教育部门、卫生部门有长期合作关系,有广泛覆盖的组织网络和人力资源,便于支撑互助基金的运行。
互助基金的发展,反过来也促进了上海市红十字会的成长,“其理念、制度设计和操作模式要求红十字会不断扩展其工作网络,不断吸收更多工作人员和志愿者参与互助基金和其他工作,不断创新工作和服务模式,更好地服务患病少儿及其家庭”。
“下一步,互助基金将在坚持宗旨不变、理念不变、定位不变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强与有关各方的合作,针对参保对象结构性特征研究相应政策,更加关注筹资多元和可持续性,提高管理水平的同时,补强短板,改进效率,提供人性化服务。”张钢说。
本文出自《中国红十字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