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瑞金调到汉东反腐,表明上看是一个法律道德问题,但实质上是经济问题。
汉东的腐败由来已久,汉东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陈岩石一清二楚,他在任上以及退休后从来没有断过检举,一直在举报。陈岩石官居正厅,不仅在省检察院做过,而且还在省城京州担任过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在汉东官场好歹也有一定的人脉资源。另外他在革命年代曾经扛过炸药包,身边的战友也不少。能量如此之大,面对腐败丛生的汉东,他只能唉声叹气,无可奈何。尽管在汉东与赵立春斗,他必败无疑,但难道不能上访吗?他这么有身份、有地位的人上访,难道上面的领导不会重视?除了陈岩石,赵瑞龙突然一下子变得非常有钱,这种怪事难道上面不清楚?赵瑞龙可是赵立春的儿子,他在汉东经商,一下子积累了如此多的财富,真的凭自己能力所得?种种迹象表明上面其实都清楚汉东的局面,也知道赵立春的所作所为,那为何没有提前反腐,而是在沙瑞金调过来后才进行了?
如果在当时反腐,汉东的发展会受到影响。正如汉东省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高育良对前妻吴惠芬所说,对待腐败要辩证看待,腐败的存在推动了汉东的发展。高育良其实说出了腐败与汉东发展的关系。汉东的发展离不开各方努力,关键在干部。问题是如何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升官发财是一种选择。官越往上越少,财却没有这方面的限制,所以发财成了他们发展经济的驱动力。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从古至今,莫不皆是。有的官员为了财而为官,有的为了权而为官,有的既要财又要权,还有的只是为了理想。汉东官场鱼龙混杂,每个官员都有各自的追求。但是追求金钱似乎成了不少官员的选择,有些人本意不在此,但最后还是沦落为金钱的奴隶。由此,这些官员的收入由两部分构成:其一,合法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住房等;其二,灰色收入,通过权力非法所得。
高育良是汉东省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他这个级别的干部收入已经非常好了,工资一般,但是福利不少,出行有专车,住房是独栋别墅,这些都是合法的。除此之外,他还有非法收入,比如他的妻子高小凤在香港的信托基金,以及赵瑞龙送的别墅。省公安厅厅长祁同伟的收入比高育良差了不少,但是他的非法所得似乎超过了高育良。他和山水庄园老板高小琴一块做生意,根据高小琴被判的结果可以推测出,祁同伟大概捞了多少钱。高小琴被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七亿元,罚金人民币十二亿元,总共下来快二十亿。这里面一大半都是祁同伟贡献的。腐败让高育良和祁同伟这样的官员收入实现了剧增,汉东也在他们的努力下,经济得到了极大发展。
腐败与经济似乎相辅相成,腐败官员的收入没有盖过汉东的经济增长速度,所以这种情况下,腐败是合理的。但是经济增速下降,经济发展面临着危机,腐败就成了问题。如果继续腐败,那么新的经济增长成果就会进入到腐败官员的口袋中,其他人的收入就会受到影响。在经济飞速发展中,腐败是在增量中进行的,影响不明显。但是经济减速,腐败其实是在存量中进行的,如果再这样,那么其他人的收入必然会受影响。高育良和祁同伟贪污所得必然会给财政带来压力,财政的减少又会影响到其他的开支,包括省委常委的待遇,还有民生方面,比如大风厂员工的利益。沙瑞金如此反腐,其实还有自己的切身利益有关系,否则会危及到他住小别墅。
沙瑞金反腐就是要干掉汉东干部的灰色收入,只有这样才能保住其他人的合法收入。合法收入来自财政,财政又来自于经济发展。当经济不景气,势必影响财政收入。因此,腐败就不能再大规模发生了。只是没了腐败,汉东官员工作的热情还会那么高吗?经济发展会不会受到影响?这又是一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