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0年第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0年第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0年第2号 更新时间:2010-9-14 5:39:03   【发布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发布文号】商务部令 2010年第2号  【发布日期】2010-09-12  鉴于出口预核签章制度已于2008年5月停止实施,经2010年8月16日商务部第41次部务会议审议,决定废止《关于加强出口商品协调管理的若干规定》及《关于处罚低价出口行为的暂行规定》。  附件:商务部决定废止的部门规章目录  部长:陈德铭  二O一O年九月十二日  附件:商务部决定废止的部门规章目录  序号  发布机关  规章名称  文号  发布时间  1  对外贸易  经济合作部  《关于加强出口商品协调管理的若干规定》  外经贸进出发[1991]第52号  1991年2月22日  2  对外贸易  经济合作部  《关于处罚低价出口行为的暂行规定》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一九九六年第1号  1996年3月20日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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