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具备银行授信额度和透支功能,相比普通银行储蓄卡来说,最方便的使用方式就是可以在卡里没有现金的情况下透支消费,并可享有20-56天的免息期,如果按时还款利息分文不收。
而信用卡取现,大部分银行取现当天就会收取万分之五的利息,还有2%的手续费。
很多持卡人为了不支付银行提现费用,通过信用卡套现的方式将卡中信用额度内的资金以现金的方式套取。
殊不知,信用卡套现行为是违法行为,严重的还会构成犯罪。
湖南省益阳市居民小明,在中国工商银行益阳分行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小明分两次在商户用该信用卡刷卡套现9万余元。
之后,小明按照每月最低还款额度1万元进行还款,下个月再进行套现。小明以这种方式一直使用了两年多。
由于信用卡额度用尽,小明一直逾期未再还款。
经银行工作人员多次上门、电话催收,小明仍拒不还款。
银行报案,小明被抓获归案。
到案后,小明家人向发卡银行归还了本金和部分利息,取得了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小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信用卡,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鉴于小明已向发卡银行归还透支本金和部分利息,并取得了谅解等情节,判处小明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半年后后仍不归还的行为属于恶意透支。
《刑法》规定,恶意透支数额较大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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