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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地探访:湖北省十堰市2家企业即将登陆北交所“车城”企业上市工作获突破2、保险给咱壮底气 换台宝马啥稀奇3、高楼坠玻璃砸中幼童致死 终审判决:物业公司全责
实地探访:湖北省十堰市2家企业即将登陆北交所“车城”企业上市工作获突破
本报记者 李万晨曦
11月15日,北交所正式开市,81家首批上市公司将亮相。目前,湖北省三家北交所上市企业包括微创光电、泰祥股份、华阳变速,其中,泰祥股份、华阳变速两家均位于湖北省十堰市。
“车城”企业“尖子生”成为北交所首批上市公司
十堰市是我国重要的汽车生产和科研基地,也是“二汽”所在地,被称作“车城”。十年前,华昌达作为十堰的第一家汽车产业链上市公司登陆资本市场,此后,十堰企业上市的消息仿佛沉寂了一般。直到“精选层”“北交所”的字眼让十堰上市企业再次进入公众视野。近年来,十堰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省委“建成支点 走在前列 谱写新篇”的决策部署,积极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围绕汽车产业链布局拓展,大力发展专精特新和“小巨人”企业,以上市工作为抓手,出台一系列支持企业上市政策和奖励办法,大力培育上市后备企业,做好“保姆式”服务,走出了一条特色化企业上市道路,有力助推了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老汽车工业基地正在焕发新的活力。
十堰打造汽车工业集群,目前,仅张湾区就有东风商用车、东风零部件、东风装备等31家东风汽车企业,还有近千家地方配套企业。近日,《证券日报》记者重点走访了首批北交所挂牌企业泰祥股份和华阳变速。
位于十堰经济开发区的泰祥股份成立于1997年,2015年10月在新三板挂牌。2005年泰祥股份从汽车零部件贸易转型为汽车主轴承盖生产,发动机主轴承盖隶属于发动机缸体组件,用于与轴瓦相配合,装配在发动机缸体上,是发动机上的关键零件之一。
“我们具有铸造和机加的技术优势,尤其是在铸造领域,应用铁型覆砂铸造工艺,产品质量优异,工艺出品率可达70%。泰祥股份是首家将这种工艺应用到汽车发动机主轴承盖产品的生产上并拥有国家发明专利。”泰祥股份常务副总经理何华强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泰祥股份的毛利率较为稳定且一直保持较高水平,2020年泰祥股份的毛利率达到62.05%,较同行业可比公司有较强的竞争力。
“公司在营业成本上具有较大的优势。在直接材料方面,泰祥股份主要原材料为生铁、废钢和覆膜砂,符合国家提倡的循环经济理念。另外,在制造费用方面,公司前期的大量技术研发投入使得能够以较小的生产设备投入保证大批量的生产。”何华强表示。
产品升级和客户开发方面,泰祥股份与德国大众、奥迪、墨西哥大众等进行了技术交流及项目洽谈,获得了奥迪EA888迭代的项目订单。此外,完成了包括墨西哥大众、印度大众及其他客户的多项新项目样品的制作、交付,部分项目已开始批量交付。公司也在积极开发除大众集团外的新客户,同时泰祥股份表示,公司将寻求合适的契机,进入新能源领域或其他国家倡导的朝阳行业。
位于十堰市郧阳区的华阳变速公司,成立于1994年,2016年11月挂牌新三板,主营业务聚焦于商用车变速器零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依托压铸、精密铸造、机加工及总成装配等工艺方面近30年的技术积累,公司在中重型商用车变速器领域形成了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具有较高的行业知名度。通过多年的技术改造和研发创新,公司拥有变速拨叉、上盖总成、顶盖总成、操纵装置壳体、变速箱壳体、离合器壳体、支架等12个产品系列,700余种产品。
记者走进华阳变速的现代化、智能化生产车间,看见一台台大型设备整齐地摆放着,车间工人并不多,自动化程度较高。能看见工作人员正在按照生产流程对各类产品进行分类装箱,一箱箱满载的成品整装待发。
“当前我们的重点是做商用车变速系统轻量化,我们的轻量化技术不仅是全国最早的,也是全国领先的。”华阳变速董事长陈伦宏向《证券日报》记者介绍,通过铝合金应用、结构优化、热成型以及模块化设计等技术,公司在中重型商用车变速器领域实现了以轻量化产品替代传统铸铁、铸钢类产品。
对于在北交所上市,陈伦宏表示,直观上的感受是心理冲击很大,很振奋。设立北交所是真正打通了资本市场,北交所的制度设计可能代表了中国资本市场的未来。公司将以登陆北交所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技术和产品研发,在车桥轻量化、AMT、新能源三方向加大投入,继续巩固商用车变速系统轻量化领先者地位。
北京长安律师事务所金融证券部副主任陈科律师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北交所成立最直观的效果是补齐了目前中小企业的短板,缓解了创新型中小企业卡脖子的难题——融资难,融资贵。设立北京证券交易所,开辟更多的融资渠道,为类似于十堰汽车产业链的中小企业提供了新的融资平台,为这些企业的成长提供了金融的动力。
上市“绿色通道”升级助力上市梯队建设
2021年度湖北新增上市后备“金种子”企业68家,其中,十堰有4家。今年,十堰精准推进13家重点企业上市工作,在夯实企业上市的长效工作机制,助力形成市场化、可持续、后劲足的上市资源梯队的同时,加大服务企业上市力度,畅通企业上市“绿色通道”,落实和完善上市挂牌奖励政策。
“我们成立了企业上市及资本市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市县领导包联责任制,落实企业上市定期督导通报制度,完善重点券商沟通协调机制,对标落实上市奖励政策。”十堰市金融局相关负责人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今年以来,十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企业上市工作。在召集相关证券专家综合评价分析后,确定了13家上市意愿强、上市基础好的企业作为重点上市攻坚企业,制定了上市工作时间表和路线图,采取“一企一策”“一企一档”精准辅导,按照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协调解决了一批重点企业的困难,有效提高了企业上市申报的质量和进度。逐步形成从企业规范到新三板挂牌,再晋级北交所的特色化企业上市之路。
围绕全市一主三大五新的产业结构,大力发展新能源、新材料,医药科技,农业现代化等新型产业,培育鼓励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等重点企业发展,按照梯级培育上市后备资源的思路,实施上市后备企业种子计划,形成一批梯次化的上市后备“尖子”企业。
此外,进一步畅通“绿色通道”。落实包保责任制,及时协调相关单位帮助解决拟上市企业在股改、资产重组、上市申报等事项办理过程中各种问题,提高“一站式”“全流程”服务水平。落实并完善上市奖励政策。目前已兑现落实企业上市奖励资金1000多万元,并起草《十堰市企业上市和挂牌奖励实施办法》,提高上市奖励标准,激发企业上市积极性。
如今十堰的汽车产业链企业,已然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迎接资本市场新气象。
(编辑 白宝玉)
保险给咱壮底气 换台宝马啥稀奇
□本报记者童光辉
春节前夕,谷城县石花镇民营社区居民小郑从襄阳一家汽车销售店新买了一辆宝马越野车,他之前开的别克小轿车已低价出售了。
正月初一起,小郑开着宝马车,带着家人走亲访友,一路乐呵呵的。
小郑并不是“富二代”,也不是“暴发户”,而是一个老实本分的生意人。他在十堰市经销铝合金门窗,收入不算高,可这辆宝马车一下子就花费了他40多万元。“我就付了三分之一的现金,其余的贷款慢慢还吧。”小郑笑着说,换新车是想让家人出行更舒服些,也给自己增加点压力,以后更好地工作和生活。
小郑粗略算了一笔账:现在他一年的收入12万元左右,加上妻子上班的年工资3万多元,共计15万多元。他有两个女儿,都还在上学,正是花钱的时候。除去日常开销,一年下来,夫妻俩只能攒下6万元左右。为什么还要花“巨款”换新车呢?小郑又是呵呵一笑,说:“我底气足呗!”
小郑分析说,现在国家的政策好,妻子参加了职工养老保险,自己也购买了一份商业分红险,吃穿不愁,看病不愁,挣的钱也敢花了。
“我是1979年出生的,算是年轻的一代吧,观念跟父辈也有所不同。”小郑继续说,父母一代人都是从艰苦岁月里熬出来的,有点钱就攒起来,不愿意多花。年轻人有干劲,有闯劲,挣钱就是为了花钱,提高生活品质。“只要老实做人,本分干事,总会有钱赚,欠的钱总是能还清的。”小郑对未来的生活充满信心和希望。
春节期间,穿行在石花镇大街小巷的汽车比平时多出好几倍,每天上午11点、下午4点、晚上8点,路上的汽车排起了“长龙”。记者发现,车流中的宝马、奔驰、奥迪、保时捷、路虎等名牌车越来越多了。“虽然全球经济疲软,但钱包还是比以前鼓起来一些,提前消费的意识也比以前强了。”车主曹皮虎坦言,只要脚踏实地奋斗,今后的日子肯定一年比一年红火。责任编辑:王卫华
高楼坠玻璃砸中幼童致死 终审判决:物业公司全责
15楼掉碎的玻璃,砸中了从楼下路过的母子两人,最终导致母亲受伤、3岁的幼童不治身亡。2018年4月发生的这起悲剧,让很多人久久难以释怀。事发后,公安、法院层层跟进,在经过反复调查取证后,为这起悲剧画上了一个句号。
近日,十堰中院作出终审判决:事发楼栋物业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01
高空坠下玻璃碎片
母子俩被砸得头破血流
2018年4月21日上午11时许,十堰火车站广场正对面的一栋高楼下发生一起悲剧。市民朱某某带着长子周某宇、次子周某如和婆婆外出逛街,当一家四口从事发楼栋下经过时,意外突然发生。从高空坠下的一堆玻璃碎片,不偏不倚正好砸在了周某如的头部,朱某某的胳膊和脸部也被玻璃碎渣扎伤。
事发后,现场被围了起来
上午11时10分左右,母子二人被送到了太和医院时,周某如已经处于昏迷状态,并且出现唇部发乌、发紫的状况。此时的周某如不仅头部一直在出血,更为严重的是,头部的伤口有十余公分,并且很深,能看到颅内的脑组织结构。医院的奋力抢救和全城市民的爱心接力,最终也未能留住周某如幼小的生命。2018年4月22日上午,年仅3岁半的周某如因抢救无效离世。
可爱的小男孩,最终还是离开了我们
02
房产开发商、物业公司
房屋主人均成了被告
事情发生后,周某如的父母周某某和朱某某决定通过司法程序为逝去的小儿子讨个说法。事发楼栋的房产开发商十堰宝某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十堰宏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全部被列入了被告人一栏。
茅箭区法院依法受理了这起案件。本案原告认为,十堰宝某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既是事发楼栋的所有权人,又与十堰宏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同为事发楼栋的管理人,并明确选择请求应由事发楼栋的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一审诉讼过程中,十堰宏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认为高坠玻璃属于15楼业主范某某和14楼业主范某专有部分,相关侵权责任应由范某某和范某承担,并向茅箭区法院申请追加范某某和范某为被告参加诉讼。
后经茅箭区法院准许,追加15楼业主范某某和14楼业主范某为被告参加诉讼。
一审判决
2019年9月25日,茅箭区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一、宏某物业公司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朱某某、周某赔偿周某如的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784151.39元(已实际支付26000元);
二、宏某物业公司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朱某某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及交通费共计32479.85元;
三、驳回朱某某、周某对十堰宝某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诉讼请求;
四、范某某、范某在本案中不承担赔偿责任;
五、驳回朱某某、周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03
二审维持原判
物业公司承担全责
一审判决公布后,十堰宏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服,向十堰中院提起了上诉。
二审期间,为查明致朱某某受伤、周某如死亡的玻璃的使用人和管理人到底是谁,十堰中院主动依职权到该建筑物的设计单位十堰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调查,最终确认虽然高坠玻璃位于15楼、14楼两户业主的卧室外,但因其系不能打开的“固定扇”,用途、功能实质上替代了外墙分隔空间、荷载、挡风、隔音、隔热、保温、防火、防水等功能,故属于全体业主共有部分,应当属于十堰宏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范围。
玻璃就是从这栋楼上掉下来
同时法院查明,十堰宏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接手物业管理时,理应知晓建筑的安全外墙全部使用玻璃构成的事实状态,涉案高坠玻璃在铝合金窗框外侧,用结构密封胶把玻璃和铝框粘合,玻璃的荷载主要靠密封胶承受,与砖墙和混凝土外墙相比,玻璃易损、结构密封胶老化从而发生脱落事件的概率相对较高。
高坠玻璃所在建筑物于2009年2月竣工,至涉案侵权行为发生时(2018年4月21日)已满9年,十堰宏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并未提交确实、充分证据证实其就玻璃外墙已经制定科学、有效、合理的物业管理方案,并已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的对业主共用部位进行严格管理、定期检查、养护维修的义务,应承担赔偿责任。
近日,十堰中院作出(2019)鄂03民终3400号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也就意味着,事发楼栋的物业公司要承担导致周某如死亡、朱某某受伤的全部责任。
法官说法
近年来,高空抛物、坠物事件不断发生,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为保障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2020年民法典全新修订,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以法条的形式,为人民群众撑起法律“保护伞”。
当事人起诉后,物业公司认为高坠玻璃属于两名业主专有部分,应由两名业主承担侵权责任。因玻璃的权属问题直接影响本案的责任承担主体,十堰中院依职权主动到高坠玻璃所在建筑物的设计单位调查取证,最终确认致朱某某受伤、周某如死亡的高坠玻璃属于全体业主共有部分,厘清了本案的责任承担主体,既及时保障了伤者、死者家属的合法权益,也依法维护了涉案两名业主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因高空坠物
一个无辜的小生命
再也无法重回
父母的怀抱
案件令人警醒
请各单位、各小区
各家庭
定时仔细检查
玻璃幕墙
窗户、阳台杂物等
有无脱落风险
避免悲剧再次发生
(来源:湖北高院微信公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