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北城新区某工地因施工现场管理不规范且屡犯不改,连续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被临沂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北城新区二大队严格处罚。
近日,在临沂城区发布重污染天气二级响应期间,兰山区南昌路与冠山路交汇处一工地未执行停止土石方作业的应急响应措施,北城新区二大队依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96条的相关规定,依法对其立案处罚。
短短半个月,该工地两次违反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情节严重,北城二大队严肃约谈了施工方负责人,并对其做出严格处罚。截止到11月15日,该施工工地已经完成整改,案件正按法定程序办理中。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通讯员 张大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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