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温县生态环境局因群众电话举报,查处了一起跨区域非法收集废矿物油案件。
3月30日,温县生态环境局接到群众举报电话,反映温县新洛路岳村段护城河西通领气修厂附近有一辆收集机动车废矿物油的车辆,涉嫌非法收集危险废物,车辆已被公安部门暂扣。接到通知后,该局立即派执法人员前往调查处理。
经查,被公安部门暂扣的车辆是安阳鹏安新升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雇佣的一辆白色江淮货车,车牌号是豫E3203F,经交通运输部门核实该车辆不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资质。车上拉有16个油桶,12个桶内装有废矿物油。经公安部门对该车司机陈德兴询问,车上的废矿物油是从新乡长垣收购的,在温县没有收购废矿物油,只与温县某某汽修厂签订了废机油回收合同。
经公安部门对温县某某汽修厂老板马某某询问,得知2019年3月30日安阳鹏安新升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在温县某某汽修厂收购了200公斤左右的废机油。该车司机陈德兴提供了安阳鹏安新升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的《河南省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安县环许可危废字201802号)复印件。经温县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核实,该经营许可证未在焦作市生态环境局和温县环境保护局备案,属于跨区域非法收集危险废物,车上装废机油的油桶均未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且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转移处置危险废物。
为打击非法收集、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违法行为,防止擅自转移危险废物造成环境污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该局对安阳鹏安新升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非法收集、转移的2060公斤(经称重)废机油进行就近安全处置,处置费用由安阳鹏安新升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向温县鼎丰油脂有限公司协商结算。
目前该车辆已被县交通运输部门依法查扣,温县生态环境局对不按照国家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和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温县某某汽修厂进行立案查处。
赵彬